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3-044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资料图)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泰健康”)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13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开发行 60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6,017,670.96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3,982,329.04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中汇会验[2020]6483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 截止 2023 年 7 月 31 日已
项目名称 项目投入
号 额 投入募集资金
浙 江 湖 州 南 浔荣 泰 按
摩椅制造基地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完成时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造基地项目”原计划完成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553.02 万元,
投入进度 9.35%。
(二)延长实施周期的原因
项目前期因新土地法实施,募投项目用地的征地审批时间晚于预期,于 2021 年
底才办理完成项目用地的土地证明等资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周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6)。
外部环境影响较大,最终导致工期延误,当前制造基地项目已完成桩基工程和围墙建
设,但整体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
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
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三)具体调整方案
根据项目建设周期规划,公司经过慎重研究,拟将“浙江湖州南浔荣泰按摩椅制
造基地项目”实施周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序 工作内容 2023 年(季 2024 年(季度) 2025 年(季度)
号 度)
工许可办理阶段
试阶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公司目前厂房及设备配置尚能满足公司订单需求,本次延期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
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可转
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
谨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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